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jiān)委對黑龍江伊春森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楊公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公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借用車輛、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瞞報房產;廉潔底線失守,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將分管領域當作私人領地,化公為私,大肆侵吞公共財產;擅權妄為,造成國家經濟重大損失。
楊公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公偉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按規(guī)定終止楊公偉黑龍江省伊春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伊春市伊美區(qū)第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