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條
在有據可查的資料中,雷波籍男子吉拿古哈是全國最早被發現利用“盲井”手法作案的人。
2007年冬天,河北武安市一家鐵礦,21歲的吉拿古哈將“自己”火化,隨后,他偽造出礦難現場,以此為由向礦方索賠了11萬元。——這名被火化的男子只是名義上的“吉拿古哈”,其實,他是被吉拿古哈及同伙殺死的受害者。
雷波縣公安局統計,截至2009年底,由雷波籍案犯制造的“盲井事件”共20起,其中2007年、2008年各1起,2009年18起。
這些案件中,2009年末發生的“黃所格事件”曾引發媒體廣泛關注。
當年11月23日,湖北黃石大冶市,一名叫“黃所格”的礦工,上班才第三天即不幸“墜井”身亡。26日,自稱“黃所格”七叔的家屬趕到大冶。27日,礦方提出賠償20萬元,“家屬”表示滿意。后來,警方調查發現,在礦難中死亡的“黃所格”,4年前就在四川雷波老家自殺了。
正是2009年,“盲井事件”在全國大量出現。來自福建永定縣、三明市,河北寬城縣、遵化市、遷西縣,山東蓬萊市、招遠市,浙江江山市,遼寧撫順市、朝陽市,云南耿馬縣、湖北大冶市、四川甘洛縣等9省15縣(市)民警,紛紛趕到雷波,要求協查雷波籍犯罪嫌疑人偽造礦難騙取賠償的案件。
輿論開始關注到,雷波可能存在一條與“盲井事件”相關的犯罪鏈條:犯罪嫌疑人在這里買到智障人士后,帶去外地各礦井,將其殺害并騙取賠償。
“娃子”
“黃所格事件”發生后,那些被謀害的死難者漸漸引起人們關注,他們來自何方?
2009年12月26日,湖北媒體《楚天都市報》刊發《千里追蹤偽造礦難殺人敲詐案》提到:
“目前發生的敲詐殺人案,被害者很多為身份不明的智障人員,而雷波山里圈養的‘娃子’,大部分也有智障。”
“當地一些山村像養牲口一樣圈養著一些癡呆人員,當地人稱為‘娃子’。他們是‘主人’的私有財產,可以買賣,甚至條件成熟時,以他們的性命作為賺錢工具。”
“有一些人好吃懶做,成天四處游蕩,碰到神志不清的流浪人員,悄悄跟在后面,拿出吃的喝的進行哄騙,然后圈養在深山中,販賣給需要勞力的家庭。”
“還有更歹毒的人,將哄騙來的或買來的‘娃子’進行訓練,帶到全國各地去打工,伺機推下建筑工地,或在礦井下殺死,以騙取老板的賠償金。”
“去年縣政府曾發出通報,要求各家各戶交出‘娃子’,返送回鄉了一批。”
“去年6月,在該縣公安局后面的深山中,警方一次性解救了40名癡呆人員。今年在卡哈咯山區也解救了7人,這些人員被圈養在草棚中,平時幫人放羊、干農活。”
這則報道刊發3天后,雷波縣政府發布一份題為《關于記者用語錯誤的糾正》的新聞發言人材料指出:
被農戶“容留”的智障人員,均與農戶“同吃、同住、同勞動”,不存在“像養牲口一樣圈養”的情況,有的智障人員在清理時還不愿意離開;當地沒有“娃子”,“娃子”是奴隸制度下奴隸主家庭擁有的奴隸;雷波進行的是“清理”工作,不是“解救”。
盲流
雷波縣不滿意“娃子”的叫法,對于那些在“盲井事件”中遇害的人員,雷波縣政府有一個稱謂:無序流動人員。
針對當地村民“容留無序流動人員”的情況,雷波采取了三次行動,第一次,組織警力進村第二、第三次,均是以鄉鎮政府為主進行“清理”。
盡管“清理”行動發現了外省籍婦女兒童,但是,雷波縣并沒有讓“容留者”受到法律追究。雷波縣委政法委介紹,“一旦交出便既往不咎”是第三次“清理”行動中的“潛規則”。“哪個(容留者)不怕坐監?他要藏起來,你就更找不到人了,他要是都丟在街上,你就更找不到了。”雷波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劉興偉坦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