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BRT縣后站天橋下,“藍胖子”餐車一字排開,上班族點餐的身影穿梭其間;午后的官任社區咖啡一條街,陽光灑在黃線內戶外座椅上,顧客伴著咖啡香談天說地;傍晚的中山路步行街,特色店招霓虹閃爍,老字號閩南小吃店鋪前滿是駐足游客……這些滿溢溫暖煙火氣的場景,是市執法局《城市綜合管理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實施半年來的生動注腳。
自今年6月1日《措施》實施以來,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五豁免”和優化營商環境“十允許”組合拳精準發力,讓城市管理既有規范尺度,更有民生溫度,為鷺島營商環境注入活力。不久前,相關經驗被住建部作為“加強城市管理服務、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全國推廣。
鏡頭1
規范星級酒店外擺
高端餐飲的 “煙火轉身”
下午5點,廈門幾家酒店門口的紅色帳篷下,早已人頭攢動。剛出爐的烤鴨香氣四溢,廚師戴著白手套熟練切片,炸醋肉、乳鴿、鹵鴨翅等二十多種美食擺滿攤位,市民游客被香氣引來,井然有序排隊掃碼下單——如今,不少廈門星級酒店主動“走出”大堂,用親民外擺接住市井煙火。
“《措施》實施前,我們想在門口外擺難免有些顧慮,怕違規設攤影響市容環境。”某星級酒店相關負責人稱,《措施》出臺后,其中的“十允許”政策明確支持商戶規范開展外擺經營。“城管部門第一時間上門指導,結合我們酒店的區位優勢,幫忙規劃外擺區域、明確經營時段,還指導搭建整潔美觀的帳篷設施,讓酒店外擺既合規有序,又能凸顯自身特色。”該負責人笑著說。
如今,文明規范的酒店外擺已成為鷺島特色風景,不少市民游客特意前往打卡,一邊吃著星級美食,一邊前往海邊欣賞落日,人均幾十元就能享受愜意時光。
“更意外的是,外擺還帶動了堂食客流,不少嘗過外擺美食的顧客,后續會走進酒店體驗餐飲服務,實現良性循環。”一家老牌酒店負責人說,以往淡季,餐廳堂食一天只能銷售出不到20只烤鴨。如今通過“出攤”,一天就能賣出80多只。雖然“攤位”上的菜品都以小份量為主,但一天的營業額可以達到日常經營的30%,對于處于宴會預訂淡季的酒店來說,緩解了不少壓力。
“我們將規范外擺經營作為精細化管理與守護城市文明的重要內容,規范報備、審批、監管流程,按照‘一店一案’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允許利用自有用地(紅線)范圍、合理使用公共空間開展商事活動。”市執法局城管協調處處長徐文德拿出一組數據,目前,全市已支持110多家企業開展外擺促銷。
今年8月,市執法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外擺商業促銷活動有序引導和規范管理的通知》,通過現場指導、細化外擺商業規范管理,引導多家酒店開展外擺促銷活動,持續釋放經營活力——顧客得到物美價廉的實惠,企業實現銷量與口碑的提升,背后也彰顯出城市管理的智慧與溫暖。
鏡頭2
指導戶外廣告設置
小小店招的 “城市美學”
今年10月24日,島外首個SM商場——SM廈門海滄城市廣場正式開業迎客。自商場開工建設以來,便廣受消費者關注與期待。
此前,隨著商場建設進入尾聲,招牌廣告設置成為籌備工作的重點。為避免企業因對商場廣告申報流程不熟悉而延誤開業進度,海滄城管馬鑾灣中隊主動對接商場運營方,詳細講解戶外廣告設置相關規定及審批流程,手把手指導工作人員準備申報材料,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標準不符導致的來回跑、反復改問題,助力商場廣告招牌合規、高效設置,為商場以良好形象迎接試營業打下堅實基礎。
政策上不斷松綁優化,為商業活動創新提供更多彈性空間。自《措施》出臺以來,我市城管執法部門除了規范外擺商業活動外,還指導63個商業綜合體設置臨時小型廣告設施,118條商業街區(道路)打造特色店招、規整張貼海報、擺放宣傳展架等,通過放寬限制、優化服務,為商戶個性化表達保留充足空間,引導商家在合規基礎上展現個性與美感。
同時,在剛剛舉辦的2025年廈門城市設計周上,100個高顏值店招驚艷亮相——2025年“尋找廈門高顏值店招”結果公布。
“近年來,我們以‘尋找廈門高顏值店招’活動為實踐載體,借助城市設計周平臺,以引導賦能替代單一管控,以‘放得下,管得好’系列舉措,實現城市風貌規范、商業活力與設計創新的平衡。”市執法局廣告設置管理處處長陳道明稱。
為突出地域特色,讓店招美學融入城市肌理,市執法局將高顏值店招作品在城市設計周集中展示推廣,邀請城市景觀、高校學者等知名專家與商家、市民開展學術活動,帶動更多設計師、商戶主動參與店招優化,支持將原創IP、閩南元素等融入設計,使店招與周邊環境協調共生,讓市民和游客通過店招感知廈門的獨特魅力。
“我們旨在通過店招小切口,讓城市風貌規范有尺度、商業活力釋放有溫度、設計創新探索有空間,讓店招成為城市美學與煙火氣的共生載體,讓‘有序有品’成為廈門城市的鮮明特色。”市執法局副局長李明泉表示。
《城市綜合管理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分為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五豁免”和優化營商環境“十允許”兩大方面。
優化營商環境“十允許”
設置特色店招
在符合《廈門市戶外招牌設置導則(2023年版)》的前提下,支持臨街店面設置個性化店招。支持有條件的商業街區、商圈,打造店招活力區。
規整張貼海報
臨街店面可在玻璃門、窗上整齊張貼或懸掛招租、招聘、招商海報以及用于宣傳本商鋪自身產品類、形象宣傳類海報,版面整潔、設置牢固,無破損卷曲、褪色、不良內容等。
擺放宣傳展架
商圈、商業綜合體或臨街店面在自有用地紅線范圍內,不占用公共設施和市政道路,不影響通行和確保安全前提下,可臨時擺放小型移動宣傳展架,無脫落、破損、不良內容等。
設置臨時導向指引
舉辦會議展覽、體育賽事、演藝活動等,在不影響通行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在場所周邊適當位置設置臨時小型導向指引牌,活動結束后自行拆除。
設置導視招牌
在符合戶外招牌設置導則的前提下,可在商業街區、商業辦公建筑、村落等適當位置設置組合式導視招牌。
優化共享單車停放
在節假日、大型活動等時段,允許運營企業根據停放條件設置臨時停放點位,規范停放。
適當跨店經營
在符合“門前三包”和不影響通行的前提下,允許臨街店面在劃定范圍內,限時段開展與原業態相一致的經營活動且經營活動屬本店自營。
規范外擺商業活動
在符合“門前三包”和安全前提下,允許商圈、商業綜合體、重點商超在自有用地紅線范圍內開展外擺商業活動。
規范設置“攤規點”
堅持疏堵結合,允許鎮(街)利用空閑區域改造、零散地域規整等形成的空間,按照《廈門市“攤規點”設置與管理工作指南(試行)》要求,規范設置“攤規點”,并與附近商圈、市場等生活配套設施形成互補。
在建工地設置臨時用餐攤點
對于不具備工地內用餐條件的在建項目,在不影響通行、確保安全和市容環境衛生的條件下,允許在工地周邊規范設置臨時用餐攤點,解決工地工人用餐問題。
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五豁免”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規定,符合下列情形的戶外廣告設施,免于辦理許可和備案,采取事后監管等方式實施管理:
●利用公交候車亭、自行車棚等市政公共設施設計預留的廣告位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
●臨街底層及有獨立出入口的二層(含)以上店面(以下簡稱“臨街店面”)在自有用地紅線范圍內和允許跨店經營的區域內,設置用于自身商品宣傳或經營活動的非電子顯示類小型戶外廣告設施的(每個店面設置不超過2塊)。
●在城市道路紅線外,設置非電子顯示類小型戶外公益廣告設施的。
●商業建筑、商務辦公建筑、文化建筑、綜合建筑在自有用地紅線范圍內懸掛羅馬旗和設置其他臨時小型戶外廣告設施的。
●以在建工地圍擋、儲備用地圍墻為載體設置非電子顯示類臨時戶外公益廣告設施的。
(廈門日報記者 許曉婷 通訊員 何彥清 楊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