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印發的《廈門市數字文旅項目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5月31日。《實施細則》以最高50萬元單項獎勵激發市場活力,設置智慧景區、數字文旅優秀應用場景、高能級文旅科技創新平臺和智慧廣電共4個獎勵項目,為廈門打造國際知名濱海旅游目的地、做強做優數字文旅經濟注入新動能。
廈門市高度重視數字文旅發展,此前已出臺《數字文旅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此次《實施細則》的落地,標志著廈門通過三年行動計劃和真金白銀激勵的雙向發力,為文旅數智化轉型提供更加澎湃的動能。
在廈門,數字文旅已展現強勁發展勢能。鼓浪嶼“琴島奇遇VR大空間”以“AI+XR”技術實現世界文化遺產數字化轉化;“嶼見閩南·時光幻境”用全息投影展現非遺魅力;廈門大學閩臺非遺數字化保護與智能處理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在方言識別、戲曲數字化等領域斬獲多項成果……這些實踐案例正是新政扶持方向的生動寫照。
提醒
申報主體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已獲得其他財政資金獎補的項目不得重復享受本政策。此外,依法依規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申報獎勵對應年度受到文旅、廣電等部門行政處罰的取消申報資格。申報時間與具體方式將另行通知,相關單位可密切關注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發布,及時獲取申報信息。
設置4個獎勵項目
智慧景區項目:對首次獲評五鉆、四鉆級智慧景區的非政府保障運營的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
數字文旅優秀應用場景項目:聚焦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數字文旅優秀應用場景的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5萬元。
高能級文旅科技創新平臺項目:最高設立50萬元的獎勵標準,重點支持首次獲評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文化和旅游廳文旅科技創新重點平臺等,旨在通過搭建高能級創新平臺,培育“技術研發”到“成果轉化”的完整產業鏈條。
智慧廣電項目:對首次獲評省級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的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特別設立追溯獎勵機制:自2025年1月1日至《實施細則》發布之日,其間符合獎勵條件的項目,可納入申報范圍,讓前期已投入數字文旅建設的單位同享政策紅利。
(廈門日報記者 沈彥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