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獲評五鉆級智慧景區,一次性獎勵20萬元;首次獲評國家級數字文旅優秀應用場景的項目,一次性最高獎勵10萬元……近日,市文旅局印發《廈門市數字文旅項目獎勵實施細則》,加快打造國際知名濱海旅游目的地,推動數字文旅經濟做大做強做優。細則自2025年12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5月31日。
本次獎勵涵蓋四大類項目:一是智慧景區項目,對首次獲評五鉆、四鉆級智慧景區的非政府保障運營的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二是數字文旅優秀應用場景項目,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數字文旅優秀應用場景的項目,一次性分別最高獎勵10萬元、5萬元;三是高能級文旅科技創新平臺項目,對首次獲評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文化和旅游廳文旅科技創新重點平臺等,一次性最高獎勵50萬元;四是智慧廣電項目,對首次獲評省級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的項目,一次性最高獎勵5萬元。
記者了解到,此次特別設立追溯獎勵機制,從2025年1月1日至細則發布之日,其間符合獎勵條件的項目,可納入申報范圍,讓前期已投入數字文旅建設的單位同享政策紅利。
(廈門晚報記者 江乙平)